《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發(fā)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實施意見》近日發(fā)布,提出進一步加快發(fā)展保障性租賃住房,緩解住房租賃市場結構性供給不足。實施意見對保障性租賃住房對象、籌建方式、用地保障等方面進行了規(guī)定。
保障性租賃住房主要解決符合條件的新市民、青年人等群體的住房困難問題,以建筑面積不超過70平方米的小戶型為主,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質市場租賃住房租金。
該實施意見明確了發(fā)展重點,其中,廣州、深圳、珠海、汕頭、佛山、惠州、東莞、中山、江門和湛江市是發(fā)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重點城市。其中,廣州和深圳市單列租賃住房用地占比原則上不低于10%。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要嚴格落實支持發(fā)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各項用地政策,切實加大保障性租賃住房用地保障力度。
廣東省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廳相關負責人表示,保障性租賃住房主要面向無房新市民、青年人,不設收入線門檻!笆奈濉逼陂g,廣東計劃籌集建設129.7萬套(間)。從今年起已經開展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三年專項行動,截至10月底,廣東全省已籌集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18.56萬套(間),完成2021年度目標任務占比為83.5%,惠及群眾超50萬人。
來源:工人日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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