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1日,記者從句容市自然資源和規(guī)劃局獲悉,該局日前發(fā)布“征求《關于加強商業(yè)商務等非住宅類建設項目全過程管理的實施意見(試行)》公眾意見建議的公告”。
《意見》擬對句容商業(yè)、辦公類項目銷售和服務型公寓的建設進行規(guī)范。具體包括句容本市行政區(qū)域范圍內商業(yè)、商務、商辦混合、科研辦公、工業(yè)、物流倉儲等非居住用地,或者在居住用地上配建的商業(yè)、辦公建筑。
《意見》中指出,非住宅類項目不得設置廚房,不得在開(茶)水間、衛(wèi)生間等功能房間以外的部位,預留上下水管位及煙道(孔洞);不得采取以租代售等方式銷售,租賃期限不得超過國家規(guī)定;不得采用帶有公寓(服務型公寓除外)、家園、花園、花苑等含有住宅性質的名稱,廣告宣傳、樓書中不得暗示具有居住功能,并應在項目名稱后用相同的字體字號標注其非住宅用途;非住宅類項目不得作為辦理戶籍、學生入學等手續(xù)的依據,句容市公安局、句容市教育局應嚴格核查房屋所有權證上載明的用途。
來源:金山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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