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提要]12月19日,遠洋服務控股有限公司發(fā)布公告,公司獲告知,于2024年12月18日,在遠洋集團及呈請人(美國紐約梅隆銀行有限公司倫敦分行)一致提出延期申請后,高等法院已撤銷原定于2024年12月23日舉行的呈請聆訊,并將呈請聆訊延期至2025年2月17日。
12月19日,遠洋服務控股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遠洋服務”)發(fā)布公告,公司獲告知,于2024年12月18日,在遠洋集團及呈請人(美國紐約梅隆銀行有限公司倫敦分行)一致提出延期申請后,高等法院已撤銷原定于2024年12月23日舉行的呈請聆訊,并將呈請聆訊延期至2025年2月17日。遠洋服務表示,公司將密切監(jiān)控呈請的發(fā)展并根據(jù)適用規(guī)則及法規(guī)于適當時候作出進一步公告,以便公眾知悉任何重大進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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